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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员青年 经营管理部部长 迟兆成
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不仅包含政治、组织纪律的相关内容,也涵盖了工作、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,可以说与我们每个个体在生命中所应承担的职责、义务均息息相关,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人生底线
作为经营管理部负责人,肩负着院(公司)合规管理相关的职能职责,只有不断加强自我学习,深入理解《条例》的精髓和实质,提升自身的纪律意识、合规意识,才能确保在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法、胸中有戒、行动有规。同时《条例》中的各项规定,不仅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,更是一种要求和期望。百年前梁启超在《少年中国说》中高呼“少年强则国强”,此时今日“青年干部职工强则院(公司)强”,希望我们都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,以《条例》为指引,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,在院(公司)实现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齐心协力、锐意进取,展青年力量,助院(公司)腾飞。
团委委员 贾曙宇
作为一名青年,我深感“纪法在我心,清廉伴我行”的重要性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我时刻铭记着这句话,将其作为自己行为的准绳。清廉是我们青年应有的品质,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,更是一种政治责任。纪法和清廉是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的。只有时刻铭记纪法在心,才能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;只有坚守清廉的品质,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。我们要继续加强自身的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,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,为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团委委员 付雅亭
开展党纪学习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学习,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青年团干部,就要展现青年应有的朝气蓬勃,就要在党纪学习中勇于争先。一是要争当学习“排头兵”,深入学习党纪党规,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建设,补足精神之钙。二是要争当贯彻“第一人”,在学习贯彻党纪党规上下功夫,将党纪内化为心中的信念,外化为日常的行为。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对我们党的理论素养的提升,更是推动党在新时代条件下不断进步、永葆生机的重要行动,我们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把党纪学习教育做在日常、融入平常,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“实效”变为“长效”。